打造网络平台,查询河北建设专业资格登记机构联络信息

河北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位置

①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如何查找

查找方式: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查找网站,点击二级注册建造师查找,即可内部查找全国各地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情况。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②河北省二级建造师如何更名注册,原单位需做什么

您好,

一、注册前须知: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雇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河北建设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河北建设网上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

注:安装单位企业资质锁,先“用户开通”后“在线申报”注册业务,填写申请表无误后网上上报,并打印申请表。

三、提交书面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更名注册。更名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更名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更名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更名的。

申请更名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更名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更名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更名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更名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更名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更名注册初审汇总表》,报省建设厅。

四、领取印章

从“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中“证章领取”查看领取通知。

五、填写申请表时有关问题说明

更名注册网上填报“二级注册建造师更名注册申请表”时,做到三项确保。确保区分聘用企业更名还是企业名称更名的填报;确保3个事项的填写:注册编号(12位)、注册专业类别、注册有效期;确保上传相片和扫描件(解聘证明、劳动合同书等)。其中,

注册有效期为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3年-1天。

欢迎向158教育在线咨询

③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如何修改密码

似乎是在用户名和密码传输到后台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仔细检查代码是否有关键字加了引号或是定义的数据类型不对之类的错误?再就是看看数据库定义的数据类型有没有问题

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手机号更换了如何找回密码请高手指教

1、忘记个人登录名和密码:复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通过个人电子邮箱取回,无法通过电子邮箱取回的,本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各市主管部门查询(建设厅窗口)。(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

2、忘记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制教育管理系统”通过个人电子邮箱取回,无法通过电子邮箱取回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各市主管部门查询。

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如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⑥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①注册申报材料受理电话是0531-87087271、87087285、87965620。

②一级建专造师注册管理电话属是0531-87087200。

③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87。

④勘察设计类工程师(除二级结构工程师外)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87。

⑤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电话是0531-87087263。

(6)河北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拓展阅读

注册流程:

1、进入系统

⑦谁能告诉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及邮箱··

1、你是要那个地区的电话?

2、可以网络查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里面都会有联系方式。

3、比如: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哪里

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厅里办理。

建造师的合格证书在人事考试部门领取,而注册在建设厅办理。

⑨如何查询一个人是否有建设部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

1、进入住建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9)河北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拓展阅读: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主要有:建造师(即过去的项目经理)、建筑师、造价工程师(过去的预算师)、物业管理师等,这些都是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考核发证的。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建造师(即往日的项目经理)、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往日的预算师)、物业管理师等,这些都是需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考核并颁发证书的。

其他从业职业资格证书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材料员、物业管理员等,这些由住建部负责考核并颁发证书。

住建部颁发的执业资质证书不允许同时挂靠于2家或以上的单位,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单位。

⑩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迁移至政务服务板块,点击后即可进入,如仍无法进入,请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编:050051

E-mail:webmasterhebjs.gov.cn

(10)河北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拓展阅读: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怎么样

1.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在哪里怎么走

你好,前述有一点说错了,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是存在的,就是高招办与其他几个机构合并组成的,升格为副厅,由教育厅一个副厅兼,在原来的高招办办公。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地址:熊儿河路1号

最近公交:

熊耳河路民生西路站-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b18路

望采纳

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的考试公告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政法干警考试网,主要是发布各地政法干警招考信息与公告通知,及时解答考生对全国地方考试政策的疑问,根据考试大纲及时发布大纲解答和全真模拟试卷等,以力争为考生提供最好的帮助和服务的专业学习辅导网站。政法干警考试网直属省考试院,关于政法干警的信息,可按照《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了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法院系统下达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中编发〔2008〕4号)和《关于为法院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0〕18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工作。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我省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因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定向至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级别试点班学员,在学期间参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施独立的资格获取政策。(一)招募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公安现役部队)25岁以下、现户籍位于河南、符合报考标准的退伍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籍应届毕业生(包括2008年和2009年毕业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同应届毕业生的人员);特别设立计划以招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参与我省基层服务项目,即截至2010年12月31日连续服务满3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我省参与“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因纳入特别计划,不再执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者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至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退伍军人须是2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眼裸视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拥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拥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7、符合职务回避的相关规定。

8、满足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自2008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为作弊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警察的其他情况。(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募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执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核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资格审核尚未完成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资格审核通过后至7月1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5、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募职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减少拟招募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募,原报考该职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择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募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本次招募,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募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募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募资格。

8、本次选拔,资格审核贯穿于选拔的全过程。报考者登记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登记时签署诚信保证书。一旦发现报考者与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资格不符或作假,将立即取消其考试、选拔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论文。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入学考试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8月1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8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拔职位人数 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7),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拔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随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膨胀、支气管膨胀症,不符合要求。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病症,不符合要求。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治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符合要求;胃部分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符合要求。

第七条各类急慢性肝炎,不符合要求。

第八条各类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符合要求。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健全,不符合要求。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病症,不符合要求。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病症,大动脉炎,不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符合要求。

(五)录取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全部空缺职位中自选职位,直到录满后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须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公示参加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拟录取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省直政法各部门按照本系统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

6、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入校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笔迹鉴定,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大学报到,

并不需要携带准考证。

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就足够了。

4.河南自考成绩怎么查询

考生都可以在自考办或者大学继续中心,或者上网络查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查询(例如:四川,就查询四川教育考试院)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建议咨询当地自考办为准。

5.如何查询河南省计算机二级成绩查询

河南省的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查询,11月10号前后就能查了,在某些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有的考点能提前知道成绩,然后考生就可以在他们报名的考点查询了。

6.河南省教育考试网怎么登录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登录具体步骤如下: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登录详细步骤如下:

1、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查找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点击链接进入。

2、进入网站界面后,根据个人需求挑选对应的系统或平台,确认后点击相应平台即可实现登录。

3、点击登录后,输入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内部进行相关操作。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的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自学考试、中专招生、高中毕业水平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凭借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丰富的新闻资源和媒体优势,致力于提升信息时效性、扩大信息覆盖范围、增强信息吸引力,更好地服务于招生考试,服务于考生,为大家搭建一个紧密联系、便于交流沟通的网络交流平台。

7.在教育部考试中心GRE报名网站上,为何在华中地区“河南”部分下找不到郑州市?

同学您好,在NEEA-GRE报名官网的“考点列表”页面,您会发现遗憾的是,目前郑州已无考点。截图如下:

尽管有些不便,换个环境考试也许能换个心情哦~

无论如何,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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