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提升商业环境的关键策略揭秘:详尽问题整改指南与优化方案
优化市场环境问题清单及改进办法有哪些
改善市场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1、观念层面的问题。
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转变“官本位、权本位”观念,需坚定树立人人都是市场环境、人人都是服务者的理念。一是“强化招商意识”和“树立有意识招商”。营造招商引资浓烈氛围,提升招商引资水平,聚焦区位和产业特色精准招商。
二是正确处理“取”“舍”。要树立科学招商、理性招商观念,既要敞开大门,扩大开放,大力引进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项目,也要克服“招商饥饿症”,坚持走绿色招商、理性招商之路,坚决将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拒之门外。
2、“放管服”监管需进一步强化。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部门协同、衔接和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改进措施:
1、完善招商机制。
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项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切实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项目联系领导汇报,促进项目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顺利落户。
2、持续加大企业服务力度。
坚持开展“进千企”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紧迫问题。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服务招商企业能力。确保企业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得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打开新局面。
县2020年改善市场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县2020年改善市场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改善市场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 market environment 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 market environment,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改善市场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破坏 market environment 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改善 market environment “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改善 market environment 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改善 market environment 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改善 market environment 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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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执法审查。严格遵循《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执行企业审查行为实行报告的工作制度》,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实施跨部门(单位)联合执法、综合检查,禁止重复执法、滥用执法、粗暴执法,禁止借检查之机干扰企业正常运营,并即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强化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于行政不作为、不当作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先辅导后整改再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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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拓宽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择。按照“多评合一”原则,精简合并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互认。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予以取消,能合并的予以合并,最大程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升效率、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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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投标活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禁止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性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完善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合同履行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完善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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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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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缩短办理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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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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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进行特定巡察。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部署,开展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巡察,重点关注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关键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致力于挖掘和解决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严、项目落地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周、干部作风不端正不扎实、审批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实行“精细扶持”。构建“精细扶持”机制,对全县工业园区工业实体企业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四个一”工作机制实施“精细扶持”,并要求各企业的县级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深入企业现场,主动及时掌握企业遇到的困难和发展需求,对企业履行合同及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积极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开放问题举报渠道。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窗口,负责一线接收和处理办事群众的举报和服务。向企业和群众公开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以及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到的相关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案件除外)给予当事人回复,确保每件问题都有回应,每件事都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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